更新时间:2022.10.21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当地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卫生部门接受申请,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也可以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或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前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
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那里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半月到三个月的时间。 鉴定程序如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
医疗事故鉴定: 1、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
医疗事故鉴定的场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中有着详尽的规定,区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顾名思义是由当事人亦或者医疗机构一方首次提出的鉴定要求;再次鉴定则是由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再次对医疗事故结果进行鉴定,二者
出了医疗事故,要想做鉴定,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也可以由事故双方协商决定共同委托,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在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