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特定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并退出公司的权利。特定的股东是对公司股东会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也称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对下列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就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制度,实质是立法赋予中小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的权利救济制度。我国公司法第74条有关异议股东行使回购权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的十分清晰,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较多,使得具体权利行使时存在诸多障碍。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又称股份评估权和股份收购请求权,起源于普通法国。该制度旨在赋予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补偿后退出结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的权利。该制度是保护少数异议股东利益的有效机制,包括英美法系
股东要求股权回购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公司重大交易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买回其出资的股本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
第一,股东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公司法》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
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包括两种,即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决议事项,对该事项持否定意见的股东,有权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让公司按适当价格收购其股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异议股东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
公司需要回购小股东股权的,可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的方式解决。具体方法为: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股权质押又可以被称为“股权质权”,主要指的是出质人以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所设立的一种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为: 1、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此外对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明确地指出。这是为了防止质权人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