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诈骗行为的构成应当有: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如果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下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为实现诈骗目的而实施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被称为欺骗行为。哪些欺骗行为可以成立诈骗,哪些欺骗行为不成立诈骗,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的问题。本文拟对此
会犯票据诈骗罪的行为: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以下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
以下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罪: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以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消费、扣年费、密码泄露、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为名,以自己的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从事犯罪,以给银行卡升级、验资证明清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引诱受害人将资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
诈骗是指行为人通过欺瞒或者其他方式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诈骗的构成要件如下:诈骗罪的客体是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有: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是指虚构合同主体,即采用根本不存在的单位或者未经他人允许或委托而采用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即虚构担保。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主要包括: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伪造的信用卡并使用,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使用的; 3、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4、对他人信用卡予以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