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一般情况下,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
驳回起诉诉讼费能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驳回申请,诉讼费的退费流程如下: 1、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诉讼费的收取也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应综合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根据案件的不同,诉讼费的收取也是不同的。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后,预先交的诉讼费用是可以退回的。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简易程序调解诉讼费能减半。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的,应当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也可以减半收取。因此,在简易程序以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即使没有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简易程序也必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案件被驳回起诉是可以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
诉讼费不是全部退回。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的话就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诉讼费多退少补。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
民事诉讼依照不同的纠纷类型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
按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
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的标准是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对于申请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中院决定支付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