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成年继子女有根据遗嘱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但遗嘱无效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且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事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的。但要确保遗嘱是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愿,而不是伪造、胁迫或在当事人意识不清醒下签署的。且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必须只能是当事人个人的财产,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要先剥离出来,当事人是无权分配配偶一方的财产的。
祖父母能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父母有
老人没有立遗嘱其孙子孙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但如果老人的子女子女先于老人死亡的,会产生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孙子孙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孙子孙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遗嘱可以剥夺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
未婚无子女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
股份可以立遗嘱继承。股份是属于股东享有的财产行利益,是其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股东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股份。遗嘱人死后,其他股东不同意股份继承的,可以将股份转化为财产给继承人继承。
没有继承权。依据民法典,继承权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在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老人儿女健在的情况下,孙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一般情形下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孙子孙女是不在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