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指不管提起何种诉讼,也不管提出何种诉讼请求,都应当具备的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举证须知 5、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案件有: 1、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3、行政赔偿类案由不单独提起,而是跟在前两者之后共同提起。人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一些案件是首先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对复议不服才提起诉讼,并且案件是法院管辖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
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其他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责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有: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