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是指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该咨询人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所在地街办、镇(乡)人民政府,领取《建房申请定点审批表》和《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表》填写后,经当地组、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地街办、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
1、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进行确权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
不用,宅基地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规定如下: 1、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测绘报告以及平面图;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登记申请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到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回补偿,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也就是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也就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