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任职届满由董事会决定其去留问题。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
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指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的法律责任是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任。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属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由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聘任或者是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规定对分公司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