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发生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加班后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也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行为。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加班费按照下列标准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两百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约定应发工资之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有拖欠或者克扣的行为。
(一)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二)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 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优点是方法简单。缺点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大; 2、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以法定货币支付;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其他。
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需要缴税。加班费计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依照法律法规,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