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实施出资抽逃又补齐的,一般构成犯罪,对于补齐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处理,对犯罪分子予以从轻处罚。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构成股东抽逃出资前提条件:公司已有效成立;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股东抽逃出资的债务应当由出逃的股东进行承担,如果夫妻一方是出逃的股东,且资金是用来夫妻生活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股东可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未转移、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虚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
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出资、
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解释三的第十二条,该条规定了五种抽逃出资的行为: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
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超过法律规定的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达300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金额30%以上的; 2、有限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