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1、履行了出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 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 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的义务。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的是一种特殊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发行要求: 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价格相同、发行条件相同; 2、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或溢价发行; 3、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量是在五十以下,股东之间一般都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体现的更多是人合性,所以股东的人数不宜过多,这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也能够设立有限公司,叫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把公司的资产和个人的资产分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五十个以下的股东。但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则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股东需要有一定的资产和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先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个人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及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可以依法收购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破产财产变价后,可以用来清偿工程款。如果债权人有异议的,那也可以不变价破产财产变价后的金额。要是可以全部偿还更好,如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