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不满意,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比较宽松,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较严格;2、二者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比较困难,而股份有限公司比较自由;3、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较为简单,而另一个较为复杂;4、财务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的5个区别: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同点: 一、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 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 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 四、股东知情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出资额为限。 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股东要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有限公司有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有限公司有股权。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所以股东既然投资了就当然应当享有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仅享有股权,而且其可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