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有记录。只要是登记过的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不是结婚。根据法律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一开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确定婚姻一开始不受法
不可以。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民政部门是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我国现行《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遗失了结婚证还可以补办,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还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证
离婚判决书可以办理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那么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再次登记结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