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劳动者个人和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建筑从业资格的单位才可以承包工程,个人作为自然人很显然是不可以成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的。
承包商的合同主要有: 1、与业主的工程承包合同; 2、与分包商的工程分包合同; 3、与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 4、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5、与大型设备公司的租赁合同。
施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资格的主要资质,才能成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人。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和不合格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合格的施工
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也可以与他人订立合同。
施工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吗?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不需要签订合同进行认定。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需要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签订劳动
设计单位分公司能否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