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个人和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因为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即只有相关单位可以承包工程,个人是不可以成为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的。
经证据证明,被告要求原告与另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存在,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与另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原告予以拒绝的行为不属于无故拒签劳动合同,因此,被告应依法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即是可以签合同的。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上,总监理工程师宣布了建设单位
1、分公司如果是不同于(总)公司的市场主体,那么(总)公司中标,分公司不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履约,《政府采购法》第46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不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分支机
设计单位分公司能否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
与公司签合同盖什么章好的规定如下:签订合同使用公章或者是合同章都可以的。一般情况,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
工程施工合同没签但已进行施工可以打官司。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但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可以诉之法律法院会支持的。 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