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第一、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安定,企业债务清偿首先应该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二、企业所欠税款。需要向有关部门清偿企业存续期间内,所拖欠的税款。 第三、企业的其他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以及补偿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没有独立财产权,所有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破产企业的债务偿还顺序是: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以及清算组清算的费用等。共益债务是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等; 3、破产人欠缴的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则按比例清偿。
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 1、共益债务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等。
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然后再进行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