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好了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如下: 1.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做一次工伤鉴定就不可以去工伤认定了,而且,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就不是可以任由职工本人随意选择的。如果,之前没有申请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就不可能被受理,而且,既然在做完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又去申请工伤鉴定了,那说明对于工伤认定的结论是认同的。
工伤后一般在30日内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中做工伤鉴定的时间不是固定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
做工伤鉴定一般超过一年不能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逾期未申请的,由职工或及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局做工伤鉴定时间是有限制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在工伤认定之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才可以做工伤鉴定。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工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