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借款活动中的担保人要负的法律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即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其债务,在债务人无法担责时,由一般保证人承担债务);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承担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
债务人失踪不能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的责任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责任。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
担保的法律责任是: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若是担保人不偿还的,债权人作为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是一般保证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经过了司法程序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可以要求
借款人失踪死亡的,原则上是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义务。 不过,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还自愿偿还的不在
借款合同变更,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是要区分情况才能确定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借款合同变更在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条件下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如果未经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需要。但见证人只有证人的法律责任,没有连带责任,只有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借款人失踪死亡的,原则上是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义务。 不过,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还自愿偿还的不在
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属于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即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真正的借款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