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批捕后24小时材料不会移交到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监察机关批捕后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为二次。 3、公安机关逮捕的,羁
批捕会通知家属,具体原因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在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
被公安机关批捕的羁押期限在一定情形下是算刑期的。具体情形包括被判处管制犯罪分子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从检察院批捕到移交法院的程序一般要3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一般不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如果可以,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处理,以便更好的保障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
人民检察院若是故意偏袒犯人,不批准逮捕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批捕也是必须要有证据的,如果没有到批捕的程度,执法人员是不能实施这一行为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