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动产登记是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不动产登记是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
不动产登记注销是因权利主体消失而进行的登记,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不动产权利消灭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按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登记即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作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证明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
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如权利人法定名称变更或者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房屋门牌号码的改变、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部分拆除时,房地产权利人均应申请变更登记,由房地产权利人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
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