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如果对方对当事人的履行行为表示接受的,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是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对方拒绝接受当事人的履行的,继续履行是无效的。
合同不履行构成违约,守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先发律师函要求履行,或者通知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如果对方接受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双方仍在履行,条款继续有效,只是期限不固定,应当尽快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内未签订新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并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实际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可以解除不能履行的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继续履行可以履行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部分履行不能使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没有履行完,守约方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补救措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的视为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有效,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且明确不会继续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
合同没有到期,但甲方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履行。如果甲方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则对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对方的意愿来确定。如果甲方不解除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转让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对方反悔就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
购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的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