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不一定要在发证地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事人可以在发证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
离婚诉讼不是必须分割财产的。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只有当事人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受理其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并且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结合实际情况等因素等。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案件属于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可以全权委托。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当事人依然是需要亲自到庭参加庭审的。 2、如果经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即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是指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特殊情况下,下列诉讼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分居满两年可以成为诉讼离婚的理由,但是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在我国军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工作的前提下,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不是一定要分居。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然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双方是否离婚。而对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但是分居并不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双
起诉离婚必须要分割财产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了财产分割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财产纠纷。如果当事人未提出财产分割主张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