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四川农村违章建筑的强拆程序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拆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送达决定书;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
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 2.立案告知阶段(立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 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 4.强制执行阶段(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
立案、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违章建筑强拆要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拆除违法建筑要按照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强制拆除的审批、制作拆除方案和实施拆除进行。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说,违章建筑属于没有任何批文或证件的建筑,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之后是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的。如果说,这些违章建筑没有被有关部门执行过强拆,那么在进行过拆除之后,有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房价以及物价水平,进行评估之后,做出相应
农村违章建筑的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政府作出责成强制拆除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拆除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执行房屋
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拆除违建的程序: 1.立案调查。政府执法机关发现违法事实,或者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事实后,应当作出立案决定,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 2.将违法事实告知违法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举行听证。 3.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内拆
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