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对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需要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且持有伪造发票的数量达到较大标准。 1、本罪的对象是伪造的发票,包括普通的发票,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刑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之一的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处罚: 1、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并不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犯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规定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对于虚开数额较小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对于虚开数额较小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可以确定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该罪,如果涉案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该罪,如果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 1、一般会根据伪造发票数量判刑; 2、自然人犯此罪的,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如果发票数量较大的,法院一般会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法院会判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 1、一般会根据伪造发票数量判刑; 2、自然人犯此罪的,伪造发票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