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一、遗嘱执行的程序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执行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二、遗嘱执行的负责人 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指将立遗嘱人的财产按照遗嘱的要求,向继承人执行好被继承人财产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有: 1、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 2、通知继承,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遗嘱执行人的其他职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职责是: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自然人可以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