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不续签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同意不续签的情况除外。即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不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两种情形: 1、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
因劳动者的自身原因不续签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高或保持原劳动合同约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单方面拒绝续签,无论劳动者是否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支付补偿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者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要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当事人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的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本人。
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