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30日;特殊情况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
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单位要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30日;特殊情况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索要的。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然后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和该劳动者所在的
用人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立即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的,就难以维权了。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
(一)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时,单位员工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