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那么,有什么区别呢?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有下列区别: 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 三、立法导向不同。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犯罪未得逞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的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能达目的而不欲。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发生
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预备犯、未遂犯也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是它们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由而未得逞的。即不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意愿,而是由难以克服的外部障碍
有轮奸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不管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没能最终完成,没有达到犯罪行为人期望的犯罪后果的情形。但两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的。 犯罪未遂(attemptofcrim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
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有: 1、两者性质不同,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而犯罪一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2、两者概念不同,违法,指的是特定的法律主体,例如单位或者是个人,因其主观上的过错导致发生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犯罪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