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超过5000元开始扣税。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
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7000元,每月应当缴纳60元个人所得税。
工资8800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住房公积金扣除等情况下,扣税170元,因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工资是8800元的,按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去速算扣除数等得出税款是170元。
工资扣税标准是: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减去,扣除数的差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2、个税起征点通常是五千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等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
应纳税额=(18000.00-5000.00-0.00)10%-210=1090。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税前工资大约5850元(不考虑社保扣款),计算如下: 假设税前工资收入为 X,按现行税法及个税条例,则有: (X-3500)乘10%-105= 130,计算得到税前收入X=5850元 税后收入=5850-130=5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