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经济犯罪,是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
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表现有各种不同的情形。
诬告陷害罪的含义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犯罪: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
犯罪缓刑是指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
定罪不量刑,是指定罪免予刑事处罚。其含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对社会危害不大,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即不用刑罚来处罚该被告人了。
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非法行医罪是在没有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救治的行为。处罚标准: 1、因非法行医导致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可判处三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导致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的受到严重损害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
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犯罪目的。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得逞的标准如下: 1、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得逞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的未遂,即由于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