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
担保人不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形有:担保人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而提供担保,担保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至少要有两个连带责任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应存在债务关系,债务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一般指物种、行为、智力成果等权益;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必备条件: 1、连带债务的责任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 2、连带债务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必须是不可分之债; 3、连带债务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否则视为没有约定。
《公司法》规定的连带责任主要有以下内容: 1、公司分立前的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的; 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5、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
夫妻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夫妻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随后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发生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夫妻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