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1、正常分娩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难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二、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网上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1.进入省一级地方工商局的门户网站。2.进入网络办事大厅,点击企业电子化注销申请。3.利用账号和密码登录。4.提交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账本,银行对账单,股东会决议,流水明细等企业解散相关资料。请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生育险保险的规定全国各地各有不同,以武汉市为例,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武汉市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武汉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
生育险报销分两部分,生育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引产属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用详细描述: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其中,分娩住院期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备案的流程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本人所在城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男职工携带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配偶无固定收入来源及以下生育材料到当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男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男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配偶生育期间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