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决定需要立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行政处罚决定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起诉。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起诉。
若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从而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法院认为应当撤销行政处罚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撤销;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的,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予以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天内起诉,如果直接起诉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要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交纳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加处罚款,如果不交纳的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不是过了多长时间就能不交的。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与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处罚的起诉期一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有效期为十五日内。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在十五日内履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以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做出决定。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则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当场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情形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