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逮捕的时间限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批准逮捕的时间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逮捕证下来并不说明会判刑,只有经法院审判认定有罪需要判处刑罚的才会判刑。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进行批准。
批准逮捕的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的权利。批准逮捕决定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的书面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证据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明;依法应当逮捕的,由检察长决定批准逮捕,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
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法院或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也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由检察院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通常先进行审讯,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关部门将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由检察院做出),倘若不决定逮捕,可采取其他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司法文书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及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依法应予逮捕的,由检察长决定批准逮捕,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自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做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逮捕书寄出后一般七天之内可以到达,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逮捕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