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基本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股东转让股权原则上不需要经其他全部股东同意,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余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余股东在同等情形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
股东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就有效。法定生效条件有: (1)股东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股东签订协议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有效条件等。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行使优先受让权。这是股权转让时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的权利。基于上述理由导致的股权转让无效或异议之诉,通常应由公司其他股东提出,而不应由其他民事主体提出。
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
股东口头协议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般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口头的股份协议是有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
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股权转让应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表示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应视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 但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公司成立之前,以后会成为股东的几个投资者会签订一个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投资一个项目或组建一个公司”为内容的《合作投资协议》,这个投资协议会成为形成同样具有协议或合同性质的《公司章程》的基础,公司章程由各股东签字生效,作为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所需的
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要还要看股东的身份和公司的章程来决定的。如股东在董事会上对转让的股权进行说明,并半数通过了。股东在私下进行签订的股权转让,我国的法律予以支持。如股东无说明,私自进行转让的股权,我国法律不予保护。
1、看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约定资产长期租赁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直接就可以审批)要看权限。如果需要股东会开会,就需要开股东会,单一股东无权确定,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而且此类股东会决议有通过比例的(一般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