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应该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行政裁决权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所以如果非经法律明确授权,那么任何的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裁决权。
依法行政包含着程序合法,要通过立法规定行政裁决程序。行政实体法更多的是赋予行政主体公权力,限制私权利,而行政程序法恰恰相反,它对行政主体的活动设置一些约束性规范,限制公权力,保障相对人的私权利,通过行政裁决程序法使公权力与私权利达到平衡。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 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 . 2、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等情形应予立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主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四款规定,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成立条件是: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是:致使当事人或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