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
退休返聘签了劳务合同的辞退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的员工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不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如果返聘的退休员工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才能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但该返聘退休员工不具备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应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以下人员均为劳务关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因企业经营性停产
需要。返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以签劳动合同,资料签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具有不同于一般劳动人员的特殊性,所以在解除合同时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双方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补偿事宜,否则很难得到经济补偿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