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非法经营立案追诉标准为当事人有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 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自己的公司,企业在同类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 4、在主观方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2、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 3、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成立本罪,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
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直接故意,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物的目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如果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 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新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