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公司担债务的。但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该债务系足额缴纳出资额股东的个人债务,则该股东仍然要承担
足额缴纳出资额的,不需要承担债务,如果股东足额缴纳出资了则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足额缴纳出资额的也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仅以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则以该股东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足额缴纳出资额则不需要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只以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认缴出资的,其债务责任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由公司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足额缴纳出资额不需要承担债务,如果股东足额缴纳出资了则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公司担债务的。但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有以下情况下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1、股东
认缴的出资额责任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认缴出资的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股东,如果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股东有限公司,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认缴出资额的是指公司股东承诺向公司支付的资本额。各股东认购的出资额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