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足额缴纳出资额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全额支付出资额不需要承担债务。但除下列情形外: 1、公司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购的股份负责; 2、债务是出资股东的个人债务; 3、其他情况。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股东的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法律原则上不作限制。自从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原来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作为登记机关依照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