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其行为往往使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冤枉无辜,使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受到侵犯。本罪客观方面表现是: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帮助。此条法律的关键点在于情节的轻重,要根据伪证是否影响案件事实,有没有造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案件包括离婚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等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纠纷后起诉的案件。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
民事诉讼的案件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1、一般情况下,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民事诉讼没有立案不打了的理由有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⑵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⑶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
对于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包含欠款的民事诉讼案由,应当根据以下规定进行种类的确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