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抢劫罪的数额认定为: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参照各地认定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执行。抢劫数额以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数额为依据。对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明确目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抢到财物或实际抢得的财物数额不大的,应同时认定“抢劫数额巨大”和犯罪未遂的情节,根据刑法
抢夺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
抢劫罪一般不要求数额。 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抢劫罪,且法律上没有关于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抢夺罪数额认定的标准: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8万元以上、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抢劫罪,判定犯罪中止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时间性,即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在犯罪过程中,成立犯罪中止还需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条件。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的,即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抢劫数额巨大的数额认定标准为抢劫公私财物达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