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监察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
不能。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
下列机构可以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案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告知当事人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不可以同时进行。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劳动仲裁机构不可以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匿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当事人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实名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为劳动者保密;如果举报属实,且为查处重大的劳动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还应给予奖励。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有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那么可以一边劳动监察一边仲裁。因为两者处理的问题不一样。但是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需要先撤销,因为这与劳动仲裁处理的问题是一样的,如果不撤销一个,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同一个问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