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监理的有: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 1、人为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质量和现代化水平影响建设工程进度; 4、方法和环境因素,包括组织方案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的方面有: 1.人的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的质量及现代化水平不仅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进度,而且会直接影响建筑工
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办公室; 二、监理办公室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按工程预算款的5%提取。 1、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有: 1、司法鉴定必须交由法定部门进行; 2、当事人如在合同中约定鉴定单位的应从其约定; 3、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委托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结论。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在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的要求。 设工程质量的特性包括: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 2、耐久性,即寿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