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具体包括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案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案件,构成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处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情形有:第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第二,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第三,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轻伤10人以上;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下,但间接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玩忽职守的行为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至于导致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要求,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岗位,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表现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财产;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玩忽职守罪有案底。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案底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保安玩忽职守的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保安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