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诉讼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实际居住地,所谓实际居住地,是截止起诉之日,最后一个已经居住满1年的地方。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对管辖法院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另一方起诉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
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当事人需要准备向
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一般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起诉离婚原则上应前往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