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
债务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接到公司成立清算组的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司公告成立清算组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
选择之债的意思是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条件规定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
破产期间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由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具有优先顺序,并且企业的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权,部分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
可以。担保人有几个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当支付贷款,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直接划走一个人的贷款,不需要按照份额。支付债务的担保人,可以继续找债务人承担相关款项。
可以转让,但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