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检察院不批捕应当立即释放。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该人员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接到通知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并且将
检察院不批捕说明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一般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补充侦查,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报捕;也许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不逮捕对社会也没有危险,这样以后看情况决定是否起诉。一般情况
批捕并不一定需要检察长签字。批准逮捕检察院检察长可以授权分管的副检察长批准行使批准逮捕权,一般副检察长签字后以检察长的名义实施。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院不批捕的,派出所无权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公诉。检察院虽然决定不批捕,但是可以继续提起公诉。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可以分开进行的。提起公诉只需要查明以下事实: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的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还是会依法判刑,不批捕可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被批捕,但是,不批捕的这种决定很多时候并不会影响到法院的正常判刑,具体怎么判,那得取决于刑事案件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