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同时也属于其中的主刑、自由刑。这是一种强度比管制大,但又没有有期徒刑强度大的处罚。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拘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要数罪并罚的话,不会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是需要计算的,期满的应当释放罪犯。那么,
1比1的算法,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羁押的一天时间的话,那么就抵押一天的刑期规定,而且我们国家关于拘役的这样的一种抵押的方式是非常的有道理的,那毕竟是保障了人们的一个人身方面的权益。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
刑事拘留从被拘留之日起次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会在刑事拘留后最晚一个月之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最晚在3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
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判决书从送达之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15天之内没有上诉,判决书则生效,如果是二审刑事案件,除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外,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羁押期限的起算日一般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不是。判刑不是从拘留那天算,是从执行之日起计算,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期是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判决之前拘留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不是自判决之日起算孩子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离婚诉讼当中,需要对孩子抚养费问题一并作出处理的话,那么抚养费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但要是属于追计抚养费的诉讼,那么应该从应付抚养费之日起计算。
一、有期徒刑的起算之日是从羁押之日开始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普通刑事案件怎样进行判刑 1、法院审理案件后,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清楚、犯罪
我国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之前在拘留所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