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4、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5、对他人的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主要形式: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以及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等。
婚内侵权的特征是: 1、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 2、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产生; 3、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夫妻双方,客体为夫妻一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如果只是单纯地给人起外号,没有故意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或者盗用他人的姓名,是不构成侵犯姓名权的。但是,如果给人取得外号有侮辱性质的,则可能损害他人的名誉权,他人随时可以进行维权。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干涉他人决
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2)制造销售假药、劣药。 (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 (4)日常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 (5)化妆品有毒有害。 (6)营业场所不安全。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表现形式: 1、行为人销售侵权商品; 2、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变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3、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出售他人商标。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积极意义上,用户依法享有保护个人的生活安宁,保护个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即不受侵扰;二是在消极意义上,用户能够自由决定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状况和范围,并能够对其进行利用,即个人对
属于商标权人的主要的商标权利,包括以下: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权利,商标权人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或转让协议,获得相应报酬,也可以请求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积极意义上,用户依法享有保护个人的生活安宁,保护个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即不受侵扰;二是在消极意义上,用户能够自由决定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状况和范围,并能够对其进行利用,即个人对
有下列表现形式:1.利用企业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2.以专利权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3.用他人组合商标中的汉字为商品名称的商标近似侵权;4.用于商品名称的汉字与他人商标近似构成侵权;5.英文或汉语拼音排列不同或个别字母不同构成近似侵权;6.